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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賈增遠)“我以為在水庫邊捕個魚沒什么大不了,怎么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呢?!”
“我覺得使用空氣源熱泵機取暖再正常不過了,可鄰居卻說打擾他休息,非讓我移機,憑什么?!”
“我就是在自家承包地內采個石頭、修條路,我哪知道這事兒還要坐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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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您是否也有過類似的疑問?其實很多不經意的行為都可能對環境資源造成破壞,甚至構成違法犯罪。為增強公眾環境保護意識,提升環境資源保護能力,4月21日,延慶法院召開《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新聞發布會,通報北京市首家環境資源審判庭成立十二年多以來的工作成果和亮點舉措,介紹新時代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十項措施,并發布環境資源審判十大典型案例。
據延慶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尤文軍介紹,延慶法院在2010年率先設立北京市首家環境資源審判庭(時名“環境保護審判庭”),開創了北京法院環境資源專業化審判先河。
“近年來,涉及大氣、噪聲污染和生物多樣性、文物保護等技術性高、專業性強的案件不斷出現,給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和環境資源審判帶來新的挑戰。在全面總結環境資源審判庭十二年工作成果和運行經驗的基礎上,我們探索制定加強新時代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十項措施?!毖討c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徐應舉表示。據他介紹,延慶法院先后推出開辟立裁審執“綠色通道”、打造環境資源“特色審判”、鍛造專業過硬“業務團隊”、強化環境糾紛“源頭治理”、推動受損環境“生態修復”、擦亮普法宣傳“生態底色”、深耕區域特色“資源稟賦”、深化府院合作“聯席機制”、推進京張區域“司法協作”、守護美麗夏都“金色名片”十項措施,持續深化源頭預防、預警提示、治理修復、執法辦案“一體化”運行,審判質效全面提升,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邁上新臺階。
在通報的十起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中,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多種案件類型,涵蓋野生動物保護、古文化遺址保護、大氣污染防治、漁業資源保護、耕地保護等多個領域。例如,李某為尋求刺激在山上點燃草垛,引發5處火情,危害公共安全,被認定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高某未經許可擅自開山采石,致使山林地質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嚴重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特別嚴重,被認定犯非法采礦罪,追究刑事責任并判決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張某在官廳水庫庫區未經審批私建房屋,在收到《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后仍不為所動,違建最終被依法強制拆除。高某緊挨鄰居臥室安裝空氣源熱泵室外機,機器夜間產生的噪聲超過村莊環境噪聲限值1類的標準,嚴重影響了鄰居的正常生活,最終被判決移機并排除對鄰居的噪聲妨害。
成立十二年多以來,延慶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不斷加大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力度,通過加強專門機構建設,有效提升環境資源審判能力水平。通過積極構建司法協作平臺,共建環境資源保護立體防線,努力打造環保普法宣傳矩陣,切實發揮了司法裁判示范引領功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案件類型與統計規范(試行)》,截至2023年3月,延慶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共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07件,其中刑事案件23件、民事案件39件、行政案件10件、非訴執行案件35件,案件呈現數量相對平穩、類型更加多樣、領域點多面廣、監管持續加強、共治共防成為常態的特點。
“近年來,隨著行政監管不斷加強、訴源治理深入推進、公眾環保意識不斷提升,環境資源案件數量趨于平穩可控。”延慶法院民一庭(環資庭)負責人孫世樂說道,“我們也由衷希望,本次《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的發布,能夠進一步凝聚起社會各界保護環境資源的共識,共同在中國式現代化的征程上繪就生態文明建設的嶄新篇章!”(來源:延慶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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