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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出臺的《關于促進全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中就緩解房地產企業壓力、完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優化公積金貸款條件、支持居民剛性、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實農民進城購房補貼政策以及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和防范房地產風險等多方面出臺了具體措施。31日召開的《關于促進全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 州住建局總工陸海軍就文件中涉及住建領域有關房地產惠民金融政策內容進行了解讀。
據悉,《關于促進全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中涉及住建領域惠民金融政策有五項。
(一)簡化抵押存量房交易程序,建立交易資金監管機制,開展已抵押存量房在未解除原抵押狀態下交易過戶(即“帶押過戶”),符合條件的實現同步完成抵押存量房過戶、受讓人抵押權新設、轉讓人原抵押權注銷、轉移或變更等多個事項,節約交易雙方資金和時間成本。
(二)支持各類企業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洽,組織商品房集中批量購買活動。批量購買的商品房需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低于成本價格銷售。堅決打擊擾亂市場價格的行為,切實穩定市場預期,增強市場信心。
(三)鼓勵縣(市)人民政府對納稅貢獻大的企業員工、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生育第二或第三胎的家庭購買商品房給予適當補貼,具體標準由縣(市)人民政府自定。
(四)鼓勵縣(市)人民政府將農民購買住房享受購房補貼范圍由新建商品房放寬到二手房,并不限于“房交會”期間。
(五)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優惠和補貼政策,通過給予購房者稅費補貼、開發商優惠、發放消費券等多種促銷方式,拉動住房消費。州人民政府對舉辦房交會的縣(市)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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